大同府衙署
府衙署位于大同平城区师校街25号,现为大同一中校址。坐北朝南,东西长20.1米,南北宽103.94米,占地面积2089平方米。据《大同府志》载:“府署在城内西北隅,明洪武九年(1376)陈则创建,知府汪承爵增修,是一组规模较大的建筑群,清初顺治五年(1648),由于姜瓖兵变被毁,清初顺治六年(1649)知府胡烨鼎重建。自此重建后,历任随时补茸,规模仍然很大,衙署原为三进院布局,中轴线有大门、仪门、正堂、后堂。后堂左右为同知宅和通判宅。前堂两侧为经历司,东西厢房为吏房。仪门两侧有依仗库。大门内两次有吏公厅、土地庙、银库等建筑。府衙署现仅存二堂和后堂。二堂面宽五间,进深四椽前出廊,硬山顶,后堂面宽五间,进深四椽,硬山顶。1981年2月24日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