介休城隍庙
城隍庙位于介休市城内东大街,据庙碑记载:“创始洪武中(1368—1398年)”。明弘治八年(1498年)修复,后于明嘉靖四十五年(1556年)至隆庆四年(1570年)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维修,清雍正二年(1742年)、嘉庆十九年(1814年)也有过修葺。占地面积3415平方米,坐北朝南。中轴线由南向北依次为影壁、山门、仪门、戏台、献殿、正殿、后寝殿,两侧为钟楼、鼓楼、东西配殿及东西垛殿。现存正殿为明代遗构,其余为清代和近年复原建筑。
整座庙宇建筑高大宏伟,造型奇特。庙内现存大明弘治八年(1495年)、隆庆六年(1572年)及大清雍正二年(1724年)、嘉庆十九年(1814年)等重修碑10通。2013年5月,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新中国成立以后,介休城隍庙由介休粮站占用,庙门前山门影壁、琉璃狮子全被拆除。
20世纪60年代介休晋剧团占驻。
2011年,介休历史文化名城复兴工程中,城隍庙及其东之龙泉观维修工程6000余平方米,工程概算投资达1300余万元。除抢救性维修城隍庙戏台、正殿、东西垛殿、东西配殿及钟鼓楼外,还新建复原庙前山门、影壁和庙内献殿、后寝殿、月门等。
2013年5月,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至2014年底,城隍庙内文物本体建筑得到了保护性的抢救维修,城隍庙外也新建了一个规模宏大的休闲广场,此广场为下沉广场,总用地约6公顷,主要用于承办大型文化演艺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