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湘故居
宋湘故居“太史第”位于梅县区白渡镇创乐村象湖村,共有三堂二厅二廊,26间房,占地面积约2600多平方米,建于明嘉靖(1522~1566)年间,为客家民居建筑之一。因其后山形像大象,山前是一片沼泽地,故此地被称为“象湖”。故居经三百余年,历代均有修缮。“**”破“四旧”时,门楼被拆毁。1984年冬,由其裔孙、海外侨胞宋佑祥先生热心捐资,修葺一新,厅堂两侧有16条朱红色圆柱分立两旁,屏风上书“京兆堂”三字,外大门楣上挂有“太史第”匾额,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郭翘然题“宋湘故居”匾额。1987年11月16日被梅县人民政府列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