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州陈家大院
半边街陈家院子为陈家大院老宅。清咸丰十一年(1861年),陈化南出资,其兄陈绍清负责修建,正院为陈化南居住,侧院陈绍清居住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被没收并分给百姓居住。大院占地1773.5平方米,现存清代建筑1520.5平方米,坐东朝西,两进院落均为四合院布局,四周封火墙, 砖石结构牌坊式大门,单檐歇山顶,门柱阴刻对联,隶书端庄,柱前狮座浮雕戏文,进门依次递进有门厅、过厅、正厅、厢房等,全部建筑均为木结构单檐青瓦,垂柱镂雕,雀替驼峰浮雕十分精致。素面台阶,方堆柱础,侧院在正院之右,形制布局相同而体量略小,整个院落布局合理、紧凑、功能齐全,为川西民居的代表性建筑。
地址: 崇州市元通镇
类别: 古建筑
年代: 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