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平县革命烈士纪念碑
和平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建于1958年,位于和平县城南1公里的塔岗山顶上。从南面和北面山脚的石阶上,可直通山顶。山顶有平台,四周砌有水泥栏杆,东侧有一六角小亭。纪念碑建在平台中央,山石砌成,六棱体形,弹头形尖顶。基座每边长2.5米,碑高15米,北面与南面浮塑和平县“革命烈士纪念碑”。其余四面分塑有中共和平县委第一任书记张富兴题写的“壮志凌云伟大功勋”、原韶关地区专员任之猷题写的“革命烈士永垂不朽”、和平县人民委员会题的“壮烈牺牲千古流芳”及“无产阶级的好儿女”。基座以上镶嵌有碑铭,镌刻着和平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史略和从解放前到抗美援朝、剿匪、自卫还击战等时期牺牲的烈士芳名。这是一座很有建筑特色的烈士纪念碑。1983年公布为和平县文物保护单位。2002年12月,它被广东省政府批准为第二批全省重点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