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球比赛主裁判员职责
一场比赛的主裁判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:
(1)主裁判员应十分熟悉网球规则、竞赛规程以及行为准则中的所有内容。
(2)在开始比赛的准备活动前,检查球网和支柱的高度是否合乎标准。随后召集双方运动员挑边选择发球权或场地。如果比赛在开始前被暂停,运动员可以重新选择,原先的挑边结果仍然有效。
(3)应备有秒表用来计时:准备活动(一般为5分钟)、分与分之间20秒间歇、交换场地90秒、盘间休息120秒,以及规定条款中所规定的所有其他特定时间。
(4)宣报“发球失误、重发球、出界、击球犯规、脚误和两跳”,以及除授权给司线员、脚误裁判员和网上裁判员以外的判罚。
(5)当司线员明显误判时主裁可改判,并且必须在司线员出现误判后立即改判。
(6)每一局和每一盘比赛结束应报局数分和盘数分,或运动员请求报局数分和盘数分时亦应报分,并登记在记分表上。
(7)如果运动员对司线员的判决有怀疑或有争执,则裁判员现误判后立即改判。
(8)裁决比赛中发生的一切事实问题,对比赛中出现的规则问题首先做出裁决,运动员有权对此向监督和裁判长提出申诉。
(9)在认为有改善裁判工作必要时,可撤换、轮转或更换任一司线员。
(10)尽力维持观众秩序。当观众妨碍比赛进行时,主裁应婉言相劝,请求合作。
(11)如果在比赛中周围条件发生变化,主裁认为不适合继续进行比赛时,或因雨或其他原因而迫使比赛暂停时,主裁应中断比赛并报告赛事监督或裁判长。
(12)裁判员在比赛结束时应填写计分表,将其送交竞赛委员会有关人员批准并保存。
(13)比赛场上罚分次序。在比赛进行中主裁判要对违反“行为准则”的运动员执行处罚。在男子和女子职业网球比赛中实行四级处罚制第一次违例:警告。第二次违例:罚一分。第三次违例:罚一局。第四次违例:取消比赛资格。